殯葬設施

公立納骨塔怎麼申請:設籍資格、文件與免費規定

公立納骨塔由直轄市、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設置,要向經營的殯葬管理機關或公所申請,常見文件是申請人身分證明、亡者除戶謄本,以及火化許可證明等骨灰來源證明。是否限設籍、非設籍者怎麼收費,由各縣市自訂。2026 年 1 月 1 日起,各縣市列冊的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免費的櫃位範圍由各縣市訂定。

來源比對日期:。這是一般資訊,不是醫療、法律或個案專業意見;各地規定以主管機關為準。

這篇是〈費用與契約〉的延伸說明。

淺色木格櫃裡的白色瓷瓶與一瓶白色小花,示意安放骨灰的存放空間。
AI 生成情境示意,非真實場景或文件。

什麼是公立納骨塔?和私立有什麼不同?

《殯葬管理條例》把納骨堂(塔)、納骨牆等供存放骨灰(骸)的設施,統稱為「骨灰(骸)存放設施」。

  • 公立:由直轄市、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設置,縣政府可以視需要設置;經營時可以設管理機關(構),也可以委託民間經營。
  • 私立:只能由法人或寺院、宮廟、教會設置。向私立設施購買塔位,收費中的管理費不得低於所付一切費用的 12%,管理費的金額、收取方式與用途要寫進書面契約。
  • 塔位使用權買賣適用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簽約前有審閱期,可以把契約與附件帶回細看。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第二章 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視窗)、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新視窗)、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彙整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新視窗)

去哪裡申請?先確認納骨塔由誰經營

公立納骨塔要先提出申請,經許可並繳費後才能存放骨灰,受理窗口依經營機關而不同:

  • 臺北市:向要使用的市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或殯葬管理處懷愛館服務中心申請。
  • 新北市:公立納骨塔由所在地的區公所管理,向納骨塔所在的區公所申請。
  • 臺中市:到各公立納骨(堂)塔申請,經許可並取得使用證明後才能使用;規費向生命禮儀管理處或區公所繳納。
  • 高雄市:向殯葬管理處申請塔位,繳費後進塔。
  • 其他地區可以在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的「殯葬設施查詢」,依縣市、鄉鎮與公立/私立找骨灰(骸)存放設施與電話;有些公立塔已停止使用或全面禁葬,申請前先確認仍在受理。

依據:常見問答:臺北市骨灰(骸)寄存如何申請?目前之規費標準各為何?(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許可證(申辦說明)(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視窗)、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管理要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新視窗)、申請使用公立納骨(堂)塔流程(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納骨塔申辦(高雄市公立納骨塔及公墓墓基申請流程)(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新視窗)、高雄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殯葬設施查詢(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新視窗)、公立公墓納骨塔服務資訊(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視窗)

一定要設籍當地嗎?各縣市規定不同

是否限設籍、以誰的戶籍認定、非設籍者怎麼收費,都由各縣市自訂,同一縣市的不同塔也可能不一樣。以幾個直轄市為例:

  • 臺北市:以亡者死亡時的戶籍認定,非設籍臺北市者收費較高;陽明山臻愛樓限死亡時為臺北市民者使用,從臺北市墳墓起掘的骨灰也可以比照。
  • 臺中市:亡者死亡時戶籍在臺中市,才算「本市籍」;配偶設籍臺中市等情形,可以申請按本市籍收費,其他非本市籍者按倍數收費。
  • 高雄市:亡者未設籍高雄市,但配偶或三親等內直系血親設籍高雄市並提出申請時,比照設籍高雄市收費。

依據:常見問答:臺北市骨灰(骸)寄存如何申請?目前之規費標準各為何?(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臺中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法規條文)(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新視窗)

要準備哪些文件?

依法,骨灰(骸)存放設施不得收存沒有火化許可證明、起掘許可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的骨灰(骸)。各地要求大同小異,常見的有:

  • 申請書,以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多為身分證影本,正本驗後退還)。
  • 亡者的除戶謄本,或其他載有死亡記事的戶籍資料。
  • 骨灰來源證明:剛過世的附火化許可證明;從墳墓起掘或從別的納骨塔遷來的,附起掘許可證明或原存放處的遷出證明。
  • 部分縣市另要求申請人與亡者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
  • 委託家人或禮儀業者代辦時,附委託書與受託人的身分證明。
  • 骨灰從國外運回:附死亡地權責機關的死亡或火化證明,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在大陸地區製作的文件,要經海基會等指定機構驗證。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視窗)、常見問答:臺北市骨灰(骸)寄存如何申請?目前之規費標準各為何?(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許可證(申辦說明)(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視窗)、申請使用公立納骨(堂)塔流程(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申請應備文件(臺南市殯葬管理所,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納骨塔申辦(高雄市公立納骨塔及公墓墓基申請流程)(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新視窗)

核准後要注意什麼?

  • 要在期限內把骨灰移入,逾期可能被廢止許可或收回櫃位;例如臺中市規定核准使用後 3 個月內移入。
  • 骨灰罐(罈)的大小要符合櫃位規格,購買前先向納骨塔確認尺寸。
  • 熱門的公立塔可能已經額滿:例如臺北市富德靈骨樓、陽明山靈骨塔的骨灰罐位和撿骨罈位都已滿位,要登記候補。

依據: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管理要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新視窗)、高雄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常見問答:富德及陽明山靈骨樓(塔)骨灰罐(罈)位滿位,如何申請候補?(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

遷出、換位與使用年限

  • 要把骨灰領回或遷往他處,須先向經營機關申請;領回後原櫃位由機關無償收回,日後要再進塔得重新申請並繳費。
  • 縣市或鄉(鎮、市)經同級議會議決,可以規定公立納骨塔的使用年限;期滿時應通知遺族以骨灰拋灑、植存或其他方式處理,沒有遺族或遺族不處理時,由經營者存放或另行處理。
  • 例如臺中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的使用年限是 50 年,自進塔日起算,期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一次、以 1 年為限;臺北市陽明山臻愛樓的使用年限也是 50 年。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法規條文)(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管理要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新視窗)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可以免費使用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火化場與骨灰(骸)存放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把中低收入戶納入的修正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

  • 納骨設施的免費範圍由各縣市訂定,例如:臺中市限現有空櫃位中最低價的單一單罐櫃位,高雄市限地下室或收費最低的樓層,新北市限一定價位以內的個人櫃位。
  • 法條寫的是各縣市「列冊」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臺中市、高雄市也明定外縣市列冊者使用當地公立火化場與骨灰(骸)存放設施免費。
  • 申請時要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殉職的警察、消防人員、義勇警消、民防人員等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也免收費用(第21條之2)。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視窗)、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經行政院定自115年1月1日施行(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新視窗)、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臺中市法規查詢系統刊載)(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法規條文)(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新視窗)、新北市公立公墓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及環保自然葬使用收費標準(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新北市公立公墓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及環保自然葬使用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修正條文(115年1月1日施行)(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視窗)

費用去哪裡查?

公立納骨塔的收費依縣市、塔別、樓層與櫃位而不同,也常修正,本站不列金額。請直接查各縣市官方收費標準,例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其他縣市請洽納骨塔所在的鄉(鎮、市)公所或縣市殯葬主管機關。

依據: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新視窗)、新北市公立公墓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及環保自然葬使用收費標準(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新視窗)、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新視窗)、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新視窗)、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臺南市殯葬管理所,新視窗)、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新視窗)

可以先記下來

向承辦單位或業者確認的問題

  • 這座公立納骨塔由哪個機關經營?目前還受理嗎?要不要登記候補?
  • 以誰的戶籍認定設籍?亡者或申請人不符合時,能不能使用、怎麼收費?
  • 我手上的火化許可證明、除戶謄本與關係證明夠不夠?哪些要正本?
  • 核准後多久內要進塔?骨灰罐需要什麼尺寸?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免費時,可以選哪些櫃位?要附哪一種證明?
  • 這座塔有沒有使用年限?期滿或想遷出時要怎麼辦理?

來源與查核

查閱紀錄

本頁是一般資訊,由善別以 AI 協助整理並逐項比對法規與政府公告,不是具台灣專業資格者的審查,也不是醫療、法律或個案意見。法規與各地規定可能調整,辦理前請向主管機關確認。